什么情况下达到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标准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什么情况下达到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标准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11-13 09:24; 浏览量:

什么情况下达到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标准

  下列条件下才会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二、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追诉时效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追诉期是10年,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最高刑为3-7年有期徒刑。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追诉时效期限】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三、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属于什么类型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侵犯民主权利罪的犯罪类型。

  我国已经明确的规定了公民的个人信息是受到保护的,不管他人以任何形式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都属于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