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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10-27 10:31; 浏览量:
骗取贷款无罪辩护意见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北京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陈某某的委托,指派我作为辩护律师,出席今天的庭审。通过开庭前的阅卷、调查,以及跟被告人的详谈,我了解到本案的基本情况。通过今天的庭审,结合本案的全部证据,我认为本案是一起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把民事案件办成刑事案件的典型案例。以下辩护意见供法庭参考:
1、本案并没有受害对象,不属实骗贷罪
本案的报案,是源于一个叫李书某的人自己被李XX(本案第二被告)诈骗,事由是申请到的银行贷款,有一部分被李书某拿了。这实际上是李书某和李XX之间的民事纠纷,最多也算李XX诈骗李书某,属普通诈骗,骗贷罪的受害对象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的受骗者是银行工作人员,不可能是贷款客户。而本案中,某某银行某某分行并没有报案。因为银行方面并没有认为自己受骗。因此,这是一起没有受害人的骗贷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