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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10-27 10:28; 浏览量:
二审有新的证据不一定可以推翻一审。
二审能否推翻一审判决,主要是看一审判决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对二审判决不服有三种救济途径:
1.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诉讼时效为六个月,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2.向检察院申请抗诉,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
3.向人大信访部门进行反映。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抗诉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再审的裁定。
二审判决书一般几天出来,涉及到审理期限的问题,有两个审理期限:
1.对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的,法院要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出具判决书;
2.对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出具裁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