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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人未直接收受,但仍构成犯罪的有哪些情形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9-06 09:54; 浏览量:

一、受贿人未直接收受,但仍构成犯罪的有哪些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在履行公务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在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方面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以下是受贿人未直接收受贿赂,但仍构成犯罪的十三种情形:

1、委托他人收受贿赂;

2、以亲友名义收受贿赂;

3、转移财物或以其他方式掩盖收受贿赂的痕迹;

4、采取虚构借款、销售、代理等方式收受贿赂;

5、虚构或者变相虚构用工、采购、承揽、招标等业务,接受贿赂;

6、以其他名义向他人收受贿赂,如收受礼品、旅游、高档消费品等;

7、接受他人安排的不正当利益;

8、向他人提供谋取不正当利益的帮助;

9、在他人与相关事务有关的决策或行政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10、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与相关事务有关的决策或行政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以谋取不正当利益;

11、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向他人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

12、伪造或者帮助伪造、毁灭、隐匿证据,掩盖收受贿赂的犯罪行为;

13、以其他方式收受贿赂,但并未直接收受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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