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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会不会要开庭?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8-07 07:54; 浏览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对于当事人来说,自身的盗窃行为虽然最终没有得逞,但因为已经着手要犯罪了,还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不过由于未遂,一般是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盗窃罪】:盗窃未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的;

  (二)以珍贵文物为盗窃目标的;

  (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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