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从重处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累犯前后罪必须一样?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累犯从重处罚的法律依据有哪些?累犯前后罪必须一样?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8-07 07:53; 浏览量:

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一)一般累犯

  1、主观条件:前罪和后罪都必须是故意犯罪。

  2、刑度条件:前罪所判刑罚和后罪所判刑罚都是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3、时间条件:后罪必须发生在前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以内。

  (二)特殊累犯

  1、罪名限制:前罪和后罪必须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

  2、时间无限制:这是不同于一般累犯的很重要的地方。

  3、刑度无限制:只要前后两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都被判处刑罚处罚,就可以构成特殊累犯。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