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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8-02 09:36; 浏览量:
一、收到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书副本后检察院审查什么内容
1、人民检察院收到人民法院减刑、假释的裁定书副本后,应当及时审查下列内容:
(1)被减刑、假释的罪犯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对罪犯减刑的减刑幅度、起始时间、间隔时间或者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罪犯被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或者假释考验期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2)执行机关提请减刑、假释的程序是否合法;
(3)人民法院审理、裁定减刑、假释的程序是否合法;
(4)人民法院对罪犯裁定不予减刑、假释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人民法院减刑、假释裁定书是否依法送达执行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