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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刑以下量刑的条件是什么?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8-01 09:39; 浏览量:

法定刑以下处罚应当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1、犯罪分子具有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2、犯罪分子没有法定减轻处罚的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所谓案件的特殊情况,主要是指案件的特殊性,如涉及到政治、外交等因素。对于有特殊情况的案件,即使犯罪分子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这是对减轻处罚的特殊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如果对于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的,必须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是指在法定量刑幅度的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法定刑是一个量刑幅度,而这个幅度内一般存在最高刑点、最低刑点,还有处在中间位置的各个刑点。“法定刑以下”是指法定最低刑点以下,而不是最高刑点或者中间刑点以下,也不是某一犯罪行为具体应当适用的刑点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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