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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7-19 09:50; 浏览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二条 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在同居关系中子女抚养的问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同居关系或前配偶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属于私人之间自我约束的关系,法律上不予承认,因此同居关系是不受婚姻法保护的,但如果涉及到孩子抚养的问题法院会予以受理。
通常情况下,有同居关系的双方需要先协商,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就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做出裁决。仅仅以解除同居关系为由起诉,除非是非法同居,否则法院一般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