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形_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广州刑事律师_佛山刑事辩护律师事务所_减刑_缓刑_无罪_看守所会见

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020-8730 6299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常识 >

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形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3-22 09:49; 浏览量:

一、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形有哪些

1、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形有:

(1)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审判的;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最长是多少年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如果要主张权利,会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同样地,在刑事诉讼中,公安司法机关想要追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也会有追诉时效的限制。

刑事案件追诉时效最长是20年,是追诉时效,指对犯罪分子追究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有权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追诉期限的具体规定为: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5年。

2、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0年。

3、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追诉期限为15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追诉期限为20年

【返回列表页】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农林下路81-1号新裕大厦25层A座     座机:020-8730 6299    手机:13631331686,13822188267
版权所有::Copyright @ 2011-202022 广东鑫霆律师事务所 All Rights Reserved    技术支持:魔贝技术    ICP备案编号: 粤ICP备18056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