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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是否可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3-16 09:23; 浏览量:

一、女方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是否可以?

女方因感情破裂起诉离婚可以。夫妻任何一方想离婚,但是双方达不成一致,对方不同意协议离婚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诉讼离婚。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女方因感情破裂提起离婚是当然可以的,而且法院主要也是看双方感情是否破裂判断是否要判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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