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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3-06 11:15; 浏览量:

一、抢劫罪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1、抢劫罪判处死刑的情形有: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等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入户抢劫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持枪抢劫的;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二、抢劫罪与抢夺罪有什么区别

1、二者主体范围不同,抢劫罪为年满14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抢夺罪则必须是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者;

2、侵犯的客体不同,抢劫罪侵害的是复杂客体,即人身权和财产权,抢夺罪侵害的是财产权;

3、最主要的是体现在行为方式上,抢劫罪采用的是致使被害人不敢反抗、不知反抗或者不能反抗的强制手段占有财物,作用的力在被害人身上,其作用在于使被害人为避免身体伤害而放弃反抗或者无力反抗;而抢夺罪则是趁被害人不备而夺取财物,其作用力是在物上,即使因为用力过猛给被害人造成伤害,也构成抢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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