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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拘禁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2-15 10:06; 浏览量:

一、非法拘禁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1.非法拘禁罪既遂可以追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责任。犯非法拘禁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的,从重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非法拘禁罪立案标准有哪些

非法拘禁罪的立案标准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涉嫌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非法拘禁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

2.3次以上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一次非法拘禁3人以上的;

3.非法拘禁他人,并实施捆绑、殴打、侮辱等行为的;

4.非法拘禁,致人伤残、死亡、精神失常的;

5.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6.司法工作人员对明知是无辜的人而非法拘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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