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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1-07 09:56; 浏览量:

一、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1、非法使用窃听专用器材罪的犯罪构成有:

(一)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如果行为人过失不构成本罪;

(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

(四)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辩护词哪些

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

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

(1)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

(2)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

前言:主要有三项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讲辩护人在出庭前进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讲辩护人对全案的基本看法。

辩护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是辩护人为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所要阐明的主旨,应该从被告人的行为事实出发,对照有关的法律规定,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应该予以减轻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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