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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1-06 09:50; 浏览量:

一、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有哪些惩罚

1、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惩罚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不报、谎报安全事故,贻误事故抢救的行为,情节严重才构成犯罪,比如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的等。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追求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重大安全事故罪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1、生产、作业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生产和作业过程中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2、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

3、重大责任事故罪属于业务过失类犯罪,是业务上过失致死伤犯罪(即指从事业务的人员,违反业务上的注意义务,造成他人死伤的行为)。该罪的主体,要求是从事容易引起死伤结果的业务的人员。以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是以管理制度的客观存在为前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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