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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犯罪构成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1-03 11:50; 浏览量:

一、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犯罪构成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的犯罪构成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三款,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擅自设立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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