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贩毒刑事拘留是多长时间

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4-07-17 08:06; 浏览量:

一、贩毒刑事拘留是多长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如果对被拘留人员判定为有必要进行逮捕,应当在拘留期限届满之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人民检察院审核并批准逮捕;在某些特定情形下,例如嫌疑人涉及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等严重犯罪行为时,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由三天延长到最长可达四天。至于人民检察院方面,他们应当在接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申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个工作日之内,给出最终的批准逮捕或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因此,在贩毒案件中,正常的刑事拘留期限通常不会超过三天,但是在特殊情况下,拘留期限可以延长至最多三十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贩毒刑事拘留最少是几天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刑事拘留的时限一般为三日至七日。然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屡次作案以及团伙作案的重大嫌疑人来说,其拘留期最长可以达到三十天。值得注意的是,贩毒行为被视为极其恶劣的罪行之一,因此在实践中往往会适用这一最长拘留期限。具体的相关规定,您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所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的明确指引,当公安机关对于被拘押者有必要实施逮捕的时候,应在被拘留人的羁押期届满之日起三个工作日之内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审批;然而,如果属于严重犯罪,例如流窜作案、屡次犯案以及团伙作案等特殊情形的话,审审批查的时长可以相应地延长到四个工作日。在这种前提下,检察机关须在收到请求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对此做出是否准予执行逮捕的最终判定。至于贩毒案件方面,通常情况下的拘留期限不会超过三天,但是遇到特殊情况时,最长可以延长至三十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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