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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08-04 08:32; 浏览量:
毒品犯罪再犯的规定是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毒品犯罪的,从重处罚。法律快车提醒您,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过刑,又犯本节规定之罪的,从重处罚。
毒品犯罪再犯可以申请假释。不过减刑和假释都需要执行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以上才能适用。
《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规定了毒品犯罪的再犯,刑法第三百五十六条是针对毒品犯罪的特殊条款,对同时符合毒品犯罪再犯和累犯条件的被告人来说,存在法条竞合问题,按照特殊条款优于普通条款的原则,应当适用再犯条款。如果同时适用累犯和毒品犯罪再犯,就会对被告人同一个情节两次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