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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未知;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3-06-06 07:55; 浏览量:
一、留置人员是罪犯吗?
1、若行为人被留置,成为被留置人员并不意味着其一定构成犯罪,任何人只有在被人民法院判处有罪后才能被认定为有罪。因而,留置人员不一定有罪。
2、《监察法》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监察法》第二十二条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二)可能逃跑、自杀的;
(三)可能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
(四)可能有其他妨碍调查行为的。
对涉嫌行贿犯罪或者共同职务犯罪的涉案人员,监察机关可以依照前款规定采取留置措施。
留置场所的设置、管理和监督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被留置找律师有什么用?
1、指导帮助家属合理、合法的向纪委监察委反映诉求;
2、解答家属的疑问以及相关法律问题,并初步对案件作出预判、对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事实证据问题作好应对准备;
3、帮助家属正确、客观、理性对待,避免家属出现“病急乱投医”的状况;
4、帮助家属及时理清家庭财产,避免房产、存款、账户等遭到错误查封、冻结,在发现查封、冻结错误后及时申请解除;
5、帮助家属判断是否缴纳赃款、何时缴纳赃款、应该上缴多少赃款 ,个人不认为一味顺从办案机关的要求就是正确、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