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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

文章来源:广州刑事律师; 作者:黄律师; 时间:2020-05-28 10:05; 浏览量:

  有些不务正业的人,总希望通过赌博来发大财,而最终害的无数家庭妻离子散。赌博使人迷失自己,我们要拒绝赌博,开设赌场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开设赌场的犯罪行为,那么,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下面跟着广州刑事律师网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

  开设赌场罪就是开设赌场,吸引他人前来赌博,以此营利的犯罪。开设赌场罪严重危害了社会管理秩序,会受到刑事处罚。根据《刑法》规定,开设赌场罪的量刑标准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中“聚众赌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通知》第四十三条规定,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
 
  (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五千元以上的;
 
  (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五万元以上;
 
  (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二十人以上的;
 
  (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的;
 
  (五)其他聚众赌博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以营利为目的,以赌博为业的,应予立案追诉。
 
  在赌博犯罪中用作赌注的款物、换取筹码的款物和通过赌博赢取的款物属于赌资。通过计算机网络实施赌博犯罪的,赌资数额可以按照在计算机网络上投注或者赢取的点数乘以每一点实际代表的金额认定。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本条规定的“开设赌场”。

  二、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

  (一)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二)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
 
  (三)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序。
 
  (四)本罪在客观万面表现为聚众赌博、以赌博为业和开设、经营赌场的行为。
 
  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上是广州律师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的相关内容,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开设赌场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情节严重的,其刑罚会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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