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TLINE
13631331686,13822188267咨询热线:
13631331686,13822188267
文章来源:鑫霆律师; 作者:诸助理; 时间:2022-07-28 08:58; 浏览量:
一、受贿罪主体
(一)国家工作人员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二)准国家工作人员
1、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 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3、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三)非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罪主体。
(四)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罪主体。
二、受贿罪客体
(一)“侵犯国家机关正常活动”说。
(二)“复杂客体”说
(三)“选择性客体”说
(四)“侵犯廉政制度”说
三、受贿罪主观故意
(一)受贿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具备的两个故意。
1、具备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的故意。
2、具备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故意。
(二)“事后受财”的主观认定。
四、受贿罪客观表现形式
(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认定
1、“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的区别。
2、利用将来职务上便利
(二)为他人谋取利益。
(三)非法索取、收受贿赂